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二、组织机构
三、学校性质、校址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校本部)
四、招生计划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低、特长条件情况、综合素质高低综合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7、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美术类)。
9、航空服务专业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及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该专业招生简章链接:
10、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我校重视对优秀在校学生的奖励,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奖助学金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CASC”“美鹏”及“天华”等企业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资金等。学校可按当年银行有关政策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每年享受到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毕业生大多面向广西、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及航天航空系统就业,近五年来,毕业生初次平均就业率均达95%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升,连续11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作为全国三所高校代表之一,学校在教育部召开的“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1、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4600元/年,应用型本科学费标准为7000元/年,专科、高职学费标准为:5500-6500元/年。
3、住宿费标准为800-1600元/年。
十、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41004
招生网址:http://departs.guat.edu.cn/zsxx/
咨询电话:0773-2253028;0773-2253030(兼传真)
十一、附则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 08-05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