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 高考招生 >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一、总 则

  二、组织机构

  三、学校性质、校址

  学习形式:全日制(三年)      办学层次:专科

  四、招生计划

  五、录取规则

  1、根据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的120%内确定调档比例。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低、特长条件情况、综合素质高低综合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7、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美术类)。

  9、航空服务专业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及要求详见我校该专业招生简章。

  六、体检标准

  七、奖助学金 我校重视对优秀在校学生的奖励,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奖助学金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资金等。学校可按当年银行有关政策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每年享受到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

  九、收费标准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编:541004

  招生咨询电话:0773-5863228 5872082 学校招生投诉电话:0773-5863277 传真:0773-5872082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