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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62

五山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邮政编码:5106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 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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