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高考招生 >

2013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二、学校代码:10393。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六、学校校址: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邮编:350122。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3、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区,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综合素质结合考分录取,考分按照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十一、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福建中医药大学2013年招生计划(福建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七年制中医学专业学生入学后遴选30名同学组成教改试点班(修园班)。

  以上学费标准已经福建省物价局批准。

  我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减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我校每年将本科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等工作。

  1、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3、入学奖学金:有志于献身中医药事业的新生,高考成绩在其就读专业新生中为优秀者,按各专业新生人数比例评选,共评选20名,奖励金额为每生800元。

  5、单项奖:对在学习、科研、体育、文艺等社会实践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单项奖励每生200元。

  减免学费总额为学费总额的3%。

  实施方法:减缴学费分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四档或免交学费。

  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生活补助。

  1、国家助学金:学校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数5%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生400元/月、15%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25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年按10月发放)。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六)国家助学贷款

  (七)社会资助

  (八)医疗保险

  十四、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2、依据福建省高招办要求公布录取结果。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六、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十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91)22861127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fjtcmzb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2013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