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学院召开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研讨会
12月27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研讨会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召开。会议由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刘智慧主持,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主任万青、校内外教师及法律硕士学院专任教师代表和院教学科研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法律硕士学院召开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研讨会)
会议伊始,刘智慧向各位与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会议的主题是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与指导,请大家按照三个分主题进行讨论发言。
在第一主题:学术型论文的实务性与理论性讨论环节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田士永认为,要坚持依法办教育,强调法律硕士的培养重点是培养学生独立专门担负技术工作的能力,发展成为应用型法治人才。在谈到学术型论文写作的实务性时,他认为实务性应体现在四个方面:选题、内容、方法以及体裁的实务性。他还强调实务与理论无法割裂,二者可以相互转换,但理论性是实务性的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台湾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冯霞主要讲述了指导法硕学生写作的心得体会,她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1.论文选题有方法。需以学生兴趣为主,结合其自身能力和本科专业知识,指导其论文选题及写作。2.文献综述是根本。定题之后需要严格把关文献综述工作。3.严格确定写作的相关要求。比如论文大纲要有逻辑性,参考文献不能有硕士论文,需要有一手资料等。
在第二主题:案例分析与调研报告形式的指导要点讨论环节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王萍教授对案例分析和调研报告提出了相关建议。对于案例分析,她认为:1.资料检索是重要前提。要培养学生的资料检索能力,尽量提早相关课程。2.案例选用存在短板。抓住一个典型案例深入研究的能力需要培养,类型化案例中同类案例找差异才是重点。对于调研报告,她提出:1.开题报告是重中之重。2.调研要做到信息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合法,确保来源可靠。3.报告要帮助学生提供分析工具,解决从哪些方面分析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李琳博士认为,法硕论文的落脚点是法律规范的解释和法律漏洞的填补。在分析实务与理论之间的关系时,他谈到任何论文都应当具备理论性,法硕论文在强调实务的同时最后也应有理论上的升华。他重点分析了案例分析的四大研究类型,分别是:问题引出、呈现事实、观点论据以及先例规则,他认为法硕案例分析论文的重点是作为先例规则的案例研究。他还结合平时上课的经验,提出要加强学生方法论的训练等意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罗猛认为,作为问题引出的案例分析和作为呈现事实的案例分析比较适合法硕学生。他还强调,对于案例分析和调研报告这两种论文形式,需要具有格式性,即有基本的格式要求、标准和模板。另外,调查报告的问卷设计和调查范围至关重要。与此同时,他认为学生的实习举足轻重,学生带着论文题目和相关问题进行实习工作,有助于论文的写作。
在第三主题: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在学位论文指导中的合作讨论环节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赵天红重点探讨了论文指导环节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合作问题,她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1.选题环节和开题答辩环节。校内外导师共同合作,确定学生选题方向,分情况确定各老师的指导任务;建议校外导师参与学生开题答辩环节。2.资料的选取和使用。校外实务导师在合法合理合适的条件下为学生提供资料,对学生在实务中接触到的资料能否运用到论文中提供前置性指导。3.定稿环节。建议校内校外导师共同签字。4.答辩环节。校外导师参与效果会更好。
北京兰普瑞那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晓哲建议学院建立校内外导师联系机制,具体从三个方面进行操作:1.联系机制的定位:以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导师为辅,校外导师应在应用性和创新性上发挥优势。2.选题环节:理论与实践双向结合,加强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直接沟通。3.后续环节:全程参与,成稿需校外导师参与签字。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总监裴桂华提出,法硕学生论文写作应突出特色,把本科专业与法律知识结合起来,并且要与实践相结合。另外,学生阅读量也需要引起重视。在谈到校外导师的工作上,她认为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上,校外导师应尽可能提供帮助,通过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她还建议学院明确校外导师的职责要求,提供工作指引。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黄海涛认为,法硕论文的三种形式并无本质区别,但调研报告难度较大。他建议校内外导师在学生开题阶段共同指导,早定向、早选题、早准备。他结合指导学生论文的经验,认为学生论文普遍存在选题较大、实践性资料较少等问题,他建议学生要用好实习期,实习与论文相结合,可以前期选题、中期定题、后期找资料,在实践中了解论文相关问题,收集相关资料。
主题讨论结束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自由讨论和交流,最后刘智慧进行了总结发言。
本次研讨会为学院教学发展提供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编辑/胡阳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法律硕士学院召开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研讨会
相关推荐
- 我校共建卑尔根孔院中方院长李居迁教授为西挪威应用科技大学博士生授课
- 党委书记胡明主持召开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第17次党委常委会
- 中国政法大学召开迎接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推进视频会
- “整装待发 踏实习征程”----法律硕士学院2018级研究生专业实习动员大会顺利举行
- 我校召开首届 “柳文超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评审会
- 深耕课堂,久久为功 ——我校第一期ISW教师教学能力工作坊成功举办
- 中国政法大学降旗默哀 缅怀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
- 法律硕士学院代表团成功访问美国和加拿大
- 外国语学院开展“不忘初心送温暖”慰问困难党员和教职员工活动
- 学校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活动
- 我校报送作品荣获国家档案局建设项目档案微视频奖项
- 2019年秋季学期创新法律实务课程圆满结课
- 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新时代中国银行法治:变革与创新”研讨会顺利召开
- 精准发力 提质增效——外国语学院举行新学期党政联席扩大会
- 我校召开院级党组织书记例会 统筹部署新学期基层党建工作
- 以目标责任制为牵引,继续教育学院召开视频会议部署2020年新学期党政工作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国家监察学学科体系构建”开题
- 法学院举办体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研讨会
- 不忘初心,法泽天下——教师代表刘智慧在2019届本科生毕业典礼上的讲话
-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0年第3次集中学习
新闻公告
- 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孙硕鹏一行来校商议合作事宜 10-28
- 外国语学院组织“金秋长走健康行”活动 10-28
- 第五届“立格外语学院联盟峰会”举行 10-27
- 我校研究生骨干先锋岗志愿服务团队成立仪式举办 10-27
- 我校共建巴巴多斯孔院举办诗歌主题文化俱乐部活动 10-27
高考招生
- 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国防定向生招生简章 08-05
- 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