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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计[2014]6号)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特制定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批准成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主管部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六条学校代码:14009

  第八条招生专业、学制及办学地点:

  2.办学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第十条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2. 男女生比例要求:助产专业限女生,其它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2.对已经投档的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1.学费: 6250元/年。

  第十三条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五条毕业证书及证书种类: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和毕业实习全部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年级学生可通过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获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第十七条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招生咨询电话:(023)61969001 61969002 61969003 65644097 65644098

  第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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