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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一三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计[2013]7号)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特制定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卫生局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009
第六条 招生专业、学制及办学地点:
2.办学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第八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2. 男女生比例要求:助产专业限女生,其它专业男女生不限。
3.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护理、护理(社区护理方向)、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双手无残疾,无瘢痕。药学、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中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要求无色盲。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培养方向:妇幼保健)、临床医学(培养方向:全科医学)、医疗美容技术专业要求双手双脚无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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