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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学院概况

2.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学制:三年

6.学院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学院大道7号,邮政编码:402247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267)。学院坐落于重庆双福新区,占地862亩。

学院内拥有全国居首、面积1.8万平方米的道路桥梁施工模拟现场,3万平方米的建筑施工模拟现场,西部一流的物流实训中心,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力打造的商用车人才培训基地含50多个实验实训中心。

学院目前开设有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空中乘务、港口与航运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道桥工程检测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设计技术、报关与国际货运、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城市交通运输、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汽车电子技术、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计算机硬件与外设、物业设施管理、保险实务等28个专业。按照“立足交通、面向市场、服务社会” 的办学理念,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为祖国的交通建设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专门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在录取过程中我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学院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进档后按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再考虑单科成绩、特长等其他因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根据学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不愿调整志愿且又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退档,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第十二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各专业招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五章 奖学金与助、贷学金

第十六条:对优秀特困生可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其院内勤工助学活动。对已开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贫困学生可向当地的学生资助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金额6000元,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第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若与教育部或重庆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或市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院地址:重庆双福新区学院大道7号

学院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442.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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