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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成都师范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4389。

  第四条 学校地址:学校现有温江校区、人民南路校区、白果林校区3个校区,校本部设在温江校区。具体地址:(温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人民南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4号,(白果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百寿路4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今年我校招生计划投放在四川、重庆、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陕西、山东等省(市、自治区),具体以各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非外语类专业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1.专业成绩以各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2.专业与文化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相应类别控制分数线。3.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统考的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以上原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减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28-66772145

  网址:www.c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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