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解读
2020年4月29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学校公布了新修订的《华中师范大学审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华师党字〔2020〕16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规定》的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审计署、教育部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指示精神及要求的重大举措,对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学校政研室邀请审计处,就《规定》的主要内容作以下问答解读。
1、问:《规定》修订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华中师范大学审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华师行字〔2007〕70号)自2007年发布实施以来,为我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但随着我校事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内部审计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先后作了重大修改。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的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华师行字〔2007〕70号文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的需要:一是学校内部审计职责范围需要根据新时代新要求作相应调整。二是学校内部审计独立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学校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明确规范,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审计处组织对华师行字〔2007〕70号文进行了修订。
2、问:与原制度相比,《规定》有哪些重要变化?
答: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党委审计委员会,明确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学校审计工作。二是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实践,明晰了学校内部审计的定位和职能,拓展了审计职责范围。三是强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保障内部审计履职尽责的能力。四是增加了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及运用方式与内容。规定中的这些变化,完善了审计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审计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问:《规定》对学校内部审计职责范围作了哪些规定?
答: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规定》进一步拓展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首先,明确内部审计定义。在总则中将定义中明确为“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旨在促进学校及所属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风险防控和效益提高,推动学校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与原定义相较,增加了“建议”职能,将监督范围拓展至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领域,将目标定位为“促进学校及所属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风险防控和效益提高,推动学校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其次,明确内部审计职责范围。涉及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及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审计、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外设机构经济活动情况审计等12项职能。与原职责相比,拓展增加了5条职责: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及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审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外设机构经济活动审计;协助学校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4、问:《规定》从哪些方面增强了学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答:为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规定》主要从两个方面予以规范。一是进一步健全有利于保障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领导机制。学校设立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坚持和加强党委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导。审计处在学校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约束和保护制度。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在遭受打击、报复、陷害时,学校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学校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5、问:《规定》从哪些方面明确了学校内部审计结果运用范围?
答: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对于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推进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才能实现审计应有的职能和价值,才能激励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审计质量。为此,《规定》专设一章对如何运用内部审计结果做了明确规定。一是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审计整改工作。二是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能有效发挥警示作用和“免疫系统”预防功能。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作,建立完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内部审计与学校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配合,实现审计结果共享共用,并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单位核、人事任免、干部管理和巡察、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还要上下联动,对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6、问:审计处落实《规定》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规定》印发后,我们将主要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紧政策宣传。联合学校政研室,对《规定》进行政策解读;在审计活动中,严格贯彻《规定》、落实落地。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大数据审计等业务以及审计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审计干部适应新时代的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据《规定》,及时制定、修订、完善学校相关审计制度和审计内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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