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音乐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0046
邮政编码:100101
传真:010—64879806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业 |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学 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15 |
音乐科技系 | 音乐声学/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本科四年 | 12 | |
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五年 | 3 |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36 |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本科五年 | 20 |
音乐表演 | 声乐歌剧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声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
国乐系 | 中国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
钢琴系 | 钢琴 | 本科四年 | 15 | |
管弦系 | 管弦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
乐队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的考生。
二、录取规则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一)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每学年8000元,指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每学年10000元。根据学院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中国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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