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中国音乐学院 院校代码:10046 邮编: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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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业 |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学 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15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42 |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 | 本科五年 | 22 |
电子音乐作曲 | 本科五年 | |||
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四年 | |||
视唱练耳 | 本科四年 | |||
音乐表演 | 声乐歌剧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声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
国乐系 | 中国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
钢琴系 | 钢琴 | 本科四年 | 15 | |
电子管风琴 | 本科四年 | 2 | ||
管弦系 | 管弦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 | 本科五年 | 3 | |
乐队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1、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3、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一)文化课分数线:
(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90分,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
三、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学院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国家助学贷款按照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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