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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层次:专科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三章 收费标准

  专科专业: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四年)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第十条 其他

  第五章 录取说明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各专业男女不限。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为准。

  学校网址:http://www.caii.edu.cn

  联系电话:0431-85751854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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