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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层次: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收费标准

  专科专业:

  第五章 录取说明

  学校各专业外语课程只开设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不开设其它语种课程。

  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无特别要求。

  考生应符合所报专业的体检标准。报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文科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其它专业无特别要求。

  1.录取原则(江苏、内蒙古除外)⑴分数优先原则,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⑵优中选优原则,即对于分数相同考生,按综合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⑶完成计划原则,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⑷完成专业计划原则,即专业计划原则上不调整,专业服从调剂考生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

  3.内蒙古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

  学校网址:http://www.caii.edu.cn

  联系电话:0431-85751854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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