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收费标准
专科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原名: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二手车鉴定与评估方向)专业(原名: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专业(原名:汽车整形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原名: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保险(汽车定损与评估方向)专业(原名:保险实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900.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数控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四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0元。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各专业外语课程只开设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江苏、内蒙古除外)⑴分数优先原则,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⑵优中选优原则,即对于分数相同考生,按综合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⑶完成计划原则,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⑷完成专业计划原则,即专业计划原则上不调整,专业服从调剂考生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 2.江苏省 ⑴ 选测科目:物理,另外一科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⑵考生须达到当地的专科录取线,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⑶ 对进线考生的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成绩(含附加分)相加的分数择优录取。 3.内蒙古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为准。 4.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19.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联系电话:0431-85751854 联系人:陈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