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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师范大学

  层次:本科

  一 、录取原则和体制

  2、实行“学院预录取、纪检监督、学校负责”的录取体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业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由学校确定各专业投档比例,由各学院提出预录取方案,对不录取考生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学校录取工作领导组决定考生是否录取。校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各学院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的情况,纠正或处理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1、提档:学校按招生领导组确定的比例(1:1.2以内)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招办提取电子档案。

  3、报考英语专业须为英语语种的考生。考生须有口试成绩且为良好及良好以上;英语单科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今年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

  5、报考音乐、美术类专业的考生

  B.其他省考生,均使用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7、音乐、美术类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0分(不含江苏省考生),具体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今年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

  9、报考社会体育(体育表演方向)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我校该专业的文化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0、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省控线,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1、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有关要求。报考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选测历史的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选测物理的按先等级后分数的方式排序,执行“专业清”与“分数清”并举的办法录取。

  报考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文化成绩在本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音乐、美术类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报考摄影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作要求。

  四、收费标准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为:“安徽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 0553-5910161

  招生网址: 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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