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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安徽师范大学是省属重点大学,办学性质为公办本科院校。校址:1、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2、芜湖市花津南路(新校区)。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录取办法

  (2)专业投档办法:学校向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清”和“分数优先”并举的方式。对于第一志愿档案数超过同批次录取计划数的专业,投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录取采用专业清方式。对于第一志愿档案数不足同批次录取计划数的专业,从第二志愿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补足到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数(110%以内)后投放档案。其他专业志愿不满的,依此类推,直到足额为止。

  (4)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

  (6)音乐、美术类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0分(不含江苏省考生),具体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今年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摄影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限。

  (8)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有关要求。报考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选测历史的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选测物理的按先等级后分数的方式排序,执行“专业清”与“分数清”并举的办法录取。

  (9)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不能录取到限报专业。

  收费标准为:文科 3850元/年,理科4290元/年,美术学、音乐学专业5000元/年,非师范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8800元/年。

  5、毕(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学校名称为“安徽师范大学”。

  联系电话: 0553-5910161

  电子邮件: asdzsb@163.com

  招生网址: 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5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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