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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省外版)

  2011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省外版)

  一、学校全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865

  三、办学地点: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

  五、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七、学校隶属单位:浙江省商业集团公司

  八、办学条件:

  九、招生计划:2011年招生计划为3391名。其中:面向安徽、江西、江苏、河南、山东、河北、甘肃、福建、内蒙古、湖北、广西、广东、辽宁等13省普高统考生505名(其中文科165名、理科340名),最终计划以各有关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公布为准。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录取具体方式

  (2)对采用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的省份,其录取方式:根据各省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实考分数排序,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实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平行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4)对江苏省理科类考生选择测试科目为物理,对文科类考生选择测试科目为历史,并执行该省规定的相应学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低依次录取。

  9、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十一、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十二、收费标准:

  十三、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经济贸易学院:0571-58108202

  旅游烹饪学院:0571-58108312

  应用工程学院:0571-58108297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70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5、院校网址:www.zjvcc.edu.cn

  6、E-mail: zsjyb@zjvcc.edu.cn  7、监督电话:0571-58108031、5810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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