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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立足浙江,依托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 学院办学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科类

专业

科类

对象

2017年学费标准

45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建筑工程技术

普通类

7500元/年

40

三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普通类

6600元/年

25

三年

移动商务

普通类

6000元/年

30

三年

风景园林设计

普通类

6600元/年

36

艺术类(工艺美术)

三年

工程测量技术

单独招生考试

三年

合计

  第四章 报名与综合测评

  第九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我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26日16:00前,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http://www.zjzs.net/)提交报名资料。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只能填报与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一致的科类,即艺术类只允许填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建筑类只允许填报工程测量技术专业。

  普高招生考生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根据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00%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评的名单;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若其第二专业志愿计划有缺额,则按学考成绩折算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额满为止,进入综合测评阶段后专业不能调整。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00%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评的名单。报考人数少于专业招生计划的400%时,按实际报考人数入围。当最后一名折算成绩出现同分情况时,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测评环节。具体名单将在2018年3月31日公布在学院招生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学院对入围综合测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评。已入围综合测评而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资格确认地点: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事务中心。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以A4纸大小为标准。

  (2)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高职报名证》复印件;

  (4)素质特长分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仅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提供);

  入围综合测评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人,缴费方式为支付宝缴费,2018年4月1日至4月10日考生通过学院招生网登录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缴费。

  第十条 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评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两种类型,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命题与阅卷工作由学院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测评内容、方式及分值如下:

专业名称

形式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笔试

电气自动化技术

根据提供的指定商品或者商业场景图,按照要求进行写作,要求描述清晰准确,体裁不限

90分钟

专业认知程度;专业兴趣;学习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和人文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

30分钟/组

市政工程技术

风景园林设计

  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素质特长分。其中素质特长分为20分,语文和数学的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语文满分分值50分,数学满分分值30分,按浙江省2017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语文、数学考试大纲标准命题。

  第十一条 总分分值:满分200分

  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学考)折算成绩由2门必选科目+3门自选科目组成,五门科目成绩进行折算,不同等第换算成相应分值,满分为100分。必选科目为语文、数学,三门自选科目从外语、物理、技术、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学考等第最优的三门。高中学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换算如下表:

科目

B

D

20

10

  第二类: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全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学院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能满足专业要求;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风景园林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色盲考生限报。

  第十六条 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学考语文、学考数学、学考语文+数学、学考折算总分的成绩排序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分、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总分、语文、数学的成绩排序录取。若仍相同,根据考生普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八条 拟录取考生登陆浙江省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选择一所院校作为录取结果。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陆平台进行录取选择。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进程安排如下:

考生网上报名

初审报名信息并确定参加综合测评考生名单

公布参加综合测评考生名单

入围综合测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方式为支付宝缴费,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入围考生本人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学院组织综合测评

考生在学院高职提前招生信息网查询分数,如对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核分

拟录取、备录和未录取名单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

拟录取和备录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同时进行公布。

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并进行选择确认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

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

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结束网上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完成录取工作,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通知书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 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五条 综合测评有面试环节的,考评专家、考生及所在考场以抽签形式随机匹配,全程录像或录音,保留记录备查。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第二十七条 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查询

  邮政编码:311231

  传真电话:0571-83863268

  招生信息网:http://zs.zj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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