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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备案。学校国标码12866,浙江省招生代码0051。学校地址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高职)

2017年学费标准

A1

45

普高招生考生

国际贸易实务

6900元/年

物流管理

6000元/年

计算机信息管理

6600元/年

汽车营销与服务

6600元/年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6000元/年

酒店管理

6000元/年

空中乘务

6600元/年

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

9000元/年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6000元/年

商业类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6000元/年

B6

10

旅游服务类

空中乘务

6600元/年

B8

5

旅游服务类

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

9000元/年

350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六条 实施进程安排。

2017年12月-2018年1月

2018年1月-4月

3月10日-4月8日上午9:00

4月10日8:30-15:30

4月13日

4月14日-16日

4月19日

4月21日

4月底至5月7日前

5月7日前

5月7日8:30-17:30

5月9日8:30-17:30

5月10日8:30-17:30

5月11日8:30-17:30

5月12日8:30-17:30

5月13日8:30-17:30

5月14日8:30-17:30

5月16日

5月17日-30日

5月31日

6月1日后

  第七条 报考条件。

  2.已经办理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手续并取得报名号的高中(中职)毕业生。

  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只参加该专业的综合测评。考生根据各专业限定的招生对象进行报考。

  (1)女性身高160-172cm,男性身高173-185cm,五官端正、肤色正常、体态匀称;

  (3)听力不低于5米;

  (5)无精神病史,无影响身体功能的慢性疾病;

  6.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身体须符合下列要求:

  (2)视力要求裸眼或矫正远视力0.5(C字表)以上;凡任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以上标准的,戴框架眼镜参检;

  (4)听力不低于5米,且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

  (6)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

  7.报考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身体须符合下列要求:

  (2)面部和四肢无明显疤痕,无面部痤疮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第八条 报名费:110元/人。无特殊原因,报名资料和报名费不退还。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并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报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参加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选拔环节。

  所有专业满分600分。普高招生考生满分600分=学考折算分300分+综合测评300分(含面试和素质特长项)。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满分600分=职业技能考试300分(理论知识成绩+操作考试成绩)+综合测评300分(含面试和素质特长项)。

  学考折算分取学业水平测试5门科目换算分值之和,满分为30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技术、自选科目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各科满分80分;技术科目满分30分;自选科目满分30分,自选科目由学校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成绩最优的一门,考生需在规定的查分时间核对折算成绩。换算如下表所示:

科目

B

D

语文/数学/外语

55

10

技术/自选科目

20

3

  学考各科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知识成绩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

  第十三条 确定综合测评名单。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按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专业B4-B9以各专业(各类别分开计算)招生计划500%人数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获得参加综合测评资格。若出现同分,则这些考生均获得参加综合测评资格。

  第十四条 综合测评

  2.测试内容和测试方式:

序号

分数

1

90

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兴趣特长

3

60

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5

60

6

20

序号

分数

1

60

人文与心理素质

3

60

创业与经营潜质

证书评审

素质特长项

  (3)酒店管理:共300分

项目

面试

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

2

60

人文与心理素质

4

55

英语口语

证书评审

素质特长项

  (4)空中乘务:共300分

序号

分数

1

60

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职业适应度)

3

70

英语口语

5

20

6

20

项目

面试

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

2

80

人文和心理素质

4

55

才艺表演

证书评审

素质特长项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由考评组自行掌握。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再计算总成绩。

  5.素质特长项。

等级

备注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根据省考试院优秀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免试升学录取政策录取,不占提前招生计划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一等奖

15分

10分

高级工及以上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国家等级运动员一级

 

6分

10分

国家级比赛前八名、省级前三名

省级比赛第四到八名

文艺比赛

20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

20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

荣誉称号

10分

省级

  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分值可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无符合条件者素质特长项分值为零分。考生素质特长项在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若最低分考生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综合测评成绩优良的考生。若综合测评成绩也相同,普高招生考生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技术、自选科目的次序优先录取学考折算分高的考生,若再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优良的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则按照操作考试、理论知识的次序优先录取成绩优良的考生,若再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专业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

  第十七条 体检。

  2.酒店管理、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报考这两个专业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的肝功能正常证明。部分服务性企业和航空公司的部分岗位可能会对员工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第二十四条 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10018

  网址:http://zsb.zjtie.edu.cn

  E - Mail: 1873555891@QQ.com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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