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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2866 浙江省代码:0051

  1、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校址(含校区名称):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4、邮政编码: 310018

  6、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 高职

  8、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但进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此外,提前招生中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的身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A、根据我校在各省所属批次的投档规定确定投档比例进行调档。

  C、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原则为“分数优先”,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E、对因才艺获奖而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G、提前招生专业录取方式: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I、退役士兵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34号)执行。

  11、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传 真:0571-86928113

  (4)招生网址:http://zsb.zjtie.edu.cn

  (6)QQ:1873555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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