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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凡参加2017年 浙江海洋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主校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长峙岛,枕山环海,设施先进,风景宜人,是求学的理想之地。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日常事务;考务组(含专家委员会)挂靠教务处;监察组挂靠监察室;保障组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牵头,宣传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团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部门参与组成。

  第九条学校计划2017年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100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所示: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门科目,按等第高的一门计入,且不包括自选综合)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科目为D等(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6名(集体项目为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集体项目为前6名)。

  第十一条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要求如下: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9日—2017年3月9日。考生登录 浙江海洋大学 本科招生网,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浙江海洋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下载并打印该申请表。

  1.《 浙江海洋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

  (四)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第十二条 主要时间安排

  (二)材料邮寄时间:2017年3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21日—2017年4月5日;

  (六)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间:2017年4月15日;

  (八)入围名单公布:学校综合素质测试当天。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

  对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条件(二)中的专项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一)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后才能参加综合测试,收费标准为110元/人,需要收费发票的请在报名系统注明,报到现场发放,若未注明,则不提供发票。

  (三)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五条综合素质测试采用分专业进行结构化面试,总体安排如下:

  1.时间:2017年4月15日12:30—16:3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2.地点: 浙江海洋大学 新城校区公共教学楼(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主要测试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仪表仪态、口头表达、书面表达、专业素养与潜质等)。

  (五)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我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入围名单,最终入围考生名单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若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高低排序。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当天,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和入围公示名单。入围名单在招生网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 志愿填报与录取

  第十七条 志愿填报: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 浙江海洋大学 ”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专业志愿时,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考生入围专业一致。

  第十九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第二十条 学校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报考英语(师范)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按总分150分计)。

  第九章 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905.cn 招生微信号:zhdzsb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 浙江海洋大学 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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