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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12791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五、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七、招生区域:学院2011年面向浙江、广东、福建、安徽、江西、四川、重庆、河南、山东、新疆、云南、甘肃、湖北、内蒙古、辽宁、湖南、江苏等17个省市招生。

  (一)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坚持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三)男女比例:不限

  (五)录取具体方式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省考试院(或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

  6、无专业加试要求。

  九、学费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等有关公办学院收费规定,学费6000元/学年(其中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艺术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方向)三个专业学费7800元/学年)。

  十一、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企业助学基金等资助政策。

  (一)联系电话:0577-88321500 88340252

  (三)联系地址:温州市府东路17号 邮编:325003

  (五)院校网址:www.zjitc.net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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