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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坐落在美丽富饶的沿海开放城市——山东烟台,占地724亩,现有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学院实验实训设备总值1.7亿元。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室、数控仿真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PLC实验室、技术测量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106个。有数控机床37台、普通机床429台,藏书量33.5万余册,电子图书4047GB。学院现有教职工726人,专任教师323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93人,专业教师全部具有技师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双师素质高。拥有机电一体化技术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九条 根据国家建设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在各有关省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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