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营口理工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系: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的过程,对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深入贯彻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方针,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根据《营口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现决定启动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 1. 各系应系统规划和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论证、审核,从根本上保证选题的性质、难度、工作量等符合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力求选题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使学生得到系统性、综合性的训练;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独立思考与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2. 各系应鼓励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教师科研、实验项目建设(含实验设备的开发、自制、维修、升级改造等)、学科竞赛、大创项目等相结合;确保源自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生产实际、科研实际、社会实际等的题目比例不低于题目总数的50%,力求源自纵向课题(含学科竞赛、大创项目等)和横向课题的比例逐年递增。 3. 各系应提供数量丰富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供学生选择(题目数不少于学生数的1.2倍),并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原则;工作量大的课题可以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但应明确分工和各自工作的侧重点,题目也应有所区别。 4. 各系应确保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不与前三届重复;对于首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专业,须有校外专家审题的环节;指导教师拟定选题时要充分的推敲、论证,题目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二、指导 1.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以及满足合格评估的要求,每位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人数不得超过5人;少数专业确因指导教师数量不足的可适当增加指导人数,但不得超过8人;每位校外指导教师的指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2. 指导教师须每周至少指导学生一次,且每周的指导时间不少于2学时,并须及时、完整填写《营口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手册》、手写签名,不同学生的手册内容不得雷同。 3.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对学生本阶段的学习活动全面负责,并须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的现象;各系应在答辩前组织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超过30%的取消答辩资格。 4. 学院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双师指导,提倡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行业专家及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共同研究和解决企业行业和社会发展领域中的实际问题,但校内指导教师的工作量不能低于50%。 5. 对于赴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提前填写《营口理工学院学生赴校外单位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安全承诺书及联合指导协议,按规定送审、获批后方可实施,但必须按时返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三、答辩 1.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分为系级、院级两个层次。 2. 各系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前需召开答辩委员会预备会议,初步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情况,明确工作任务、程序及评定成绩标准;指导教师不能担任其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也不能参与该学生的答辩工作,原则上评阅人必须参加被评阅学生的答辩。 3.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包括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包含校、内外双导师,占4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20%)、答辩组评定成绩(占40%)三项,并且以上三项评定成绩均需达到及格要求方可认定总成绩及格;原则上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优秀的不超过20%,良好的不超过30%,中等的30%左右,及格和不及格的合计20%左右。 4. 每个学生答辩过程主要包括本人自述和答辩小组提问两个环节、应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一般本人自述不超过1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不超过20分钟。 5. 院级答辩分为抽查答辩和优秀答辩两个类别,参加院级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需通过教务处组织的相似性检测。 四、评优总结 1. 各系应推荐不超过本系毕业生总数5%的系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 2. 院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教务处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选,各系的推荐名额须不超过指导教师总数的5%。 3.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须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和质量分析,并提出下一年度贯彻持续改进方针的工作方案、把好出口关。 五、主要节点 1. 各系须于2019年12月27日前完成学生选题工作。 2. 各系须于下学期第四教学周内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等工作,学院将于2020年3月27日前开展初期检查工作。 3. 各系须进一步强化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学院将于2020年5月8日前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4. 各系须于2020年6月1日前将系级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学生分组名单等提交教务处。 5. 各系须于2020年6月14日前完成系级答辩工作,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和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 6. 各系须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参加院级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手册、翻译、图纸、论文摘要等提交教务处。 7. 学院将于2020年6月21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院级答辩工作。 8. 各系须于2020年7月3日前完成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并提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和指导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代表作。 9. 各系须于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提交《营口理工学院2020届XX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报告》。 六、其他事项 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初期阶段的相关表格及材料,请在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栏目下载。 2. 其他相关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高婕姝联系电话:0417-2982135,62692办公地点:行政楼231办公室电子邮箱:yklgxyjwc@163.com 教务处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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