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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的通知

2019-08-25 0 新闻公告 来源:营口理工学院新闻网
各系: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将于8月26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营口理工学院16、17、18级在校本科生。 二、选课时间 8月26日7:00-8月29日17:00进行初选,初选时间截止后未能成功选课的同学请于8月30日7:00—9月1日20:00直接在网上完成退补选,确定选课名单;请各系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课程要求进行选课,过期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三、选课方式 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网络选课。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学生选课操作指南》。 四、开设课程 为丰富公共选修课程资源,本学期我院教师开设19门公选课,同时精选超星尔雅6门和智慧树5门在线平台课程。在线课程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通过电脑或手机完成学习和考核。具体课程详见教务处选课网站或附件1《营口理工学院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拟选课程名单》。 五、考核时间 在线课程考核时间:12月2日—12月6日。 非在线课程考核时间:12月16日—12月20日。随堂考核。 六、选课要求 1. 16、17级学生在校期间需完成:人文社科类不少于2学分、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学分、艺术体育类不少于2学,共计不少于6学分的公共选修课。18级学生按照各自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择其中两个类别模块,选够4学分即可,具体要求请到所在系咨询。 2.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工作,逾期不再进行补选。选课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退选。 3. 学生应在保证所选课程与主修课程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兴趣爱好等选课,以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选修课毕业学分要求。 4. 不可重复选修,对于多次选修的同一门课程只记录一次学分。 5. 每学期、每名同学最多可选两门课程。 6. 严格选课制度,未经教务处批准而自行旁听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也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附件1:营口理工学院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拟选课程名单.xlsx附件2:学生选课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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