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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年徐州医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徐州医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一、学校概况、招生计划

  二、录取规则

  2.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所有学生进校后进行复检,对不符合部颁体检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4.江苏考生,一本、二本各专业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文理兼招专业,其他专业要求选测物理。三本各专业均为文理兼招专业。各批次药学专业均要求选测“化学”。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一本为B+B, 二本为2B, 三本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要求合格。

  6.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档后和其他考生按同一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8.“徐州医学院华方学院”是我院二级学院,三本批次招生,由我院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徐州医学院华方学院××专业学习”。毕业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我院授予学士学位。

  培养费:普通本科 4600元/年,华方学院13000元/年;

  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0516-83262118 (2)华方学院:0516-85610219

  3、邮政编码:221004

  5、网址:http://www.xzmc.edu.cn,http://zsb.xzmc.edu.cn

  补充说明:根据江苏省卫生厅、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联合签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卫办〔2006〕90号)文件要求,从2007年起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学生就业政策有所调整,详细内容请查阅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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