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招生章程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三、招生计划:2014年招生计划共计1280人,面向湖南、福建、云南、新疆、陕西、浙江、广西、广东、江西、重庆、海南、贵州等12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3、对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须在其投档批次的录取期限内与学院联系,并办理志愿确认手续。
六、男女比例:不限制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
八、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独立学院收费标准执行。
十、奖励与帮助措施:
2、学校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
招生咨询通讯地址: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电 话:0731-58293847 58293832 58298501 58293275
网 址:http:// xxxy.xtu.edu.cn/
E_mail:xxzhaoshe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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