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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湘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麓(校本部)、人民西路25号(北湖校区)。

  学校交通十分便捷,前临宽阔笔直的郴州大道,西接京珠高速、武广高铁、107国道,北上长沙、南下广州最快仅1小时行程。校园占地面积1463亩,总建筑面积67.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5亿元(不含附属医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4万册。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55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110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245人,博士和硕士496人,在读博士、硕士22人。目前,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8164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7712人。

  第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二)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艺特长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合格,按照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四)专业录取规则:1、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①湖南省的考生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按投档成绩排序拟录;②对我校组织了专业校考的省份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须上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③没有举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广东省录取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排序拟录。2、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上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一定比例投档后按体育专业综合成绩排序拟录;湖南省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拟录。3、其他类专业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排序拟录。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从高分往低分排序拟录,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没有完成计划的专业再进行拟录,将专业未定的考生(未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往低分按专业进行排序拟录,依此类推对第三、四、五、六专业志愿进行拟录,最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到录取额满,对成绩低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三条 招生专业基本信息

层次序号专业名称专业 代码学制层次序号专业名称专业 代码学制
本 科1汉语言文学050101四年本科20翻译050261四年
汉语言文学S050101四年21美术学130401四年
2新闻学050301四年22视觉传达设计130502四年
3体育教育S040201四年23环境设计130503四年
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040203四年24产品设计130504四年
5旅游管理120901四年25音乐表演130201四年
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四年26药学100701四年
7人力资源管理120206四年27生物技术071002四年
8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四年28应用化学070302四年
9医学影像技术101003四年应用化学S070302四年
10护理学101101四年29医学检验技术101001四年
11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四年30预防医学100401五年
12数学与应用数学S070101四年31电气工程及自动化080601四年
13临床医学100201五年32应用物理学070202四年
临床医学(免费定向)100201五年33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80714四年
14康复治疗学101005四年34网络工程080903四年
15法学030101四年3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四年
16社会工作030302四年36通信工程080703四年
17经济统计学020102四年37预防医学(中外合作)1004H五年
18音乐学130202四年38财务管理120204四年
19英语050201四年39物流管理120601四年
英语S050201四年40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四年
专科1语 文 教 育S660201三年专科2护 理630201三年

  学校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校级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年.人,一等奖10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师范类学生毕业后就业于湖南省县级以下的公办学校还享受专业奖学金补助。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按国家规定,现在实行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学校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对特困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金额为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3000元/年.人,三等2000元/年.人;设有爱心基金,每年对特困生进行爱心捐助;对特困生进行勤工俭学扶助,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资120元/月.人;学校还对退役士兵考入高校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政策,对退役复学后的学生实施学费资助政策。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文凭,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前四年在湘南学院学习,第五年学生自愿选择申请赴伍斯特大学留学或继续在湘南学院完成学业。申请赴伍斯特大学留学的学生,需达到伍斯特大学入学要求,在完成本项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湘南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伍斯特大学授予的健康科学荣誉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五年选择继续在湘南学院完成学业的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湘南学院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电话:0735-2653053 2653289 2653055 2653052; 传真:0735-2653053 2653289

  互联网址:www.xnu. edu.cn; 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不受理录取结果和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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