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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西昌学院(中文名)

  二、学校代码:10628

  四川省西昌市(现有二个教学校区:北校区、南校区)

  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多科性本科院校,招生层次有一般本科、高职专科和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等。

  1、根据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除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5、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具体录取方式:

  (2)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及考分高低依次录取。报考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录取的考生,按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未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计划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A、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C、对于四川省的艺术考生,我校认定四川省统一组织的艺术联考的专业成绩;对于我院进行艺术加试的外省艺术考生,认定我校单独举行考试的专业成绩。

  六、收费标准及其它:

  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八、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34)2580038、1379563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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