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 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三、 院校性质:陕西省属高职院校
五、 招生专业及计划:
六、招生条件:
录取原则:
2、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 我院在各省的调档比例为1:1.2。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按照成绩排队接收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直至完成计划。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6、 艺术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成绩依各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8、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外语语种:不限
八、学费标准:
九、资助与奖励:
十、毕业及就业:
2、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电话:029—82601993
HTTP://www.xahtxy.cn
Email:lailai7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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