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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办学层次、学校性质

  第五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六条 学校领导:党委书记:江贤英 校长:马 蜂

  第八条 学校代码:12978

  第九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 2018年共有52个专业向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新生5400人(最终招录省份、执行计划数按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批复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批,我校与武汉商院、东湖学院等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享受全日制普通本科同等待遇。

  第十四条 考生的录取专业按考生专业志愿、考分等因素确定。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可按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八条 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学生医疗保险

  第二十一条 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规定,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我校还为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后,自学校公示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电话:027-87996639

  官 方 QQ:800088651

  传 真:027-81655814

  邮 编:4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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