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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部标代码

  第五条 学院地址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类型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及历史沿革

  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前身是英国浸礼会创建于1885年的青州医学堂。1903年青州医学堂与济南华美医院医校联合成立“山东共和医道学堂”;1909年,英国基督教传教护士劳根女士在青州医学堂创办护理教育;1911年更名为山东青州广德医院护士学校;建国初,定名为山东省立医院第二分院护士学校;1958 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昌潍专区第二人民医院附设益都卫生学校;1972年4月,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学校名称改为“山东省昌潍地区益都卫生学校”;1983年更名为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的前身是1889年美国基督教北长老会在潍县创办的乐道院医护学校。1931年更名为潍县基督教医院护士学校;1975年更名为山东省昌潍地区人民医院卫生学校;1989年更名为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两所学校都是百年老校,合并前都是国家级重点学校、卫生部确定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省级教学示范学校、省级文明单位、教育厅批准设立的三二连读大专招生学校;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党委是山东省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两校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各类卫生技术人才8万多名。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风景区内,学院校园占地85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1.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86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87万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43万册,电子图书480GB;基础与专业实验室137个,教学用计算机1260台,所有教室均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电子阅览室3个。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800多人,其中有专任教师536人,双师型教师103人。教师队伍中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31人,有硕士研究生132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及教学名师6人,省级优秀教师12人。学院实施 “名师兴校”工程,有外籍客座教授2人,英国籍英语教师4人,聘请了包括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樊代明院士在内的101名知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并有一支195 人的外聘教师队伍。

  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专业建设领先。1993年开办了英语护理专业;1996年在开办了卫生信息管理专业;2000年在全省率先开办康复技术专业;2002年开办“三二连读”专科(高职)康复专业;2005年开办了“军护”专业;2007年又创办了老年护理专业和社区护理专业。

  学院注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验实习开出率100%。主要实验室对学生全天开放,给学生更多练习和操作的机会,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中,学院4名选手参赛包揽一等奖前4名;2009年8月在全国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和个人全能一等奖;2011年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中,学院2名选手获得一等奖;2011年8月荣获“天堰杯”首届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和个人全能一等奖。

  积极探索国外就业路子,提出“在国内就业,安置一个学生,稳定一户家庭;到国外就业,送出一个护士,致富一户家庭”。专门成立了外派劳务培训中心,开展出国护士培训,100多名毕业生先后到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等国家成功就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在外国语的学习中,各专业学生实施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学生改学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方式

  第十八条 录取批次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二)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四)在确定护理(英语护理方向)专业录取资格时,从报考该专业考生中,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第二十三条 学费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退学学费规定

  第二十六条 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比例20%。

  (三)学院还设立院长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院长奖学金2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五)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通过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和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学生进行资助以帮助其完成学业。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为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护理、护理(英语护理方向)、助产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药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中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医学营养专业毕业生可参加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毕业生可参加相应技师资格考试;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生可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考试。

  第三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wfhlxy.com

  咨询电话:0536-3277335 3270000 8820010 8820011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 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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