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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校

  第五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3、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所有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男女比例无要求。

  5、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对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八条毕业发证: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院。有关学院各系(部)、专业的详细介绍和2010年详细招生计划等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2、招生网站:http://www.ucvc.net;

  4、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1326808、81326809;

  二零一零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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