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高考招生 >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中国科学院大学。

学校在北京拥有四个校区,分别为玉泉路校区、中关村校区、奥运村校区和雁栖湖校区。本科生教育将以玉泉路校区为主,专业实践教学将主要安排在中科院有关研究所。

四、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九、录取规则:

  2. 通过综合评价面试的入围考生,应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我校将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计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综合评价”选拔实施方案》)。我校将在提前批次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

  4. 通过“奋飞计划”专项报名的考生,按照当地省市要求,在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批次报名。其报考资格由考生所在地招办负责审核。我校在专项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 各省级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执行。

  十、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5500元,住宿费为1000元。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批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88256215/88256714

  邮箱:bz@ucas.edu.cn

  学校网址: http://www.ucas.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