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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概况

  学校性质:综合性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邮编:225300

  泰州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1941年诞生于抗日烽火硝烟中的泰兴乡村师范和1952年建立的苏北泰州师范学校。2000年在泰州师范和泰兴师范的基础上组建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4月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泰州学院。

  学校现有高级职称240人(其中正高级5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博士生导师等25人。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8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5项;在SCI、EI、CSSCI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0余篇。

  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江苏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录取规则

  1. 在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0%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先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再将考生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分相加后得到的折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或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折合分相同时,投档分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如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或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投档分相同时,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艺术类专业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四)服从与退档

  (五)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的精神,我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学历、学位证书

  四、学费标准

  五、奖助措施

  2.助学方面:(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材料(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在生源所在地申请,每生每年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2)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生数的20%,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3)各类社会助学金:伯藜助学金(一般资助为四年,每名受助学生每年5000元)、泰州高新区法院“一粒米”助学金、福彩助学金等;(4)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学校按有关规定实行减免学费政策;(5)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6)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解决学生困难;(7)困难补助:学校对通过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进行资助后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学生,视其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含伙食、交通、物资等)。

  1. 学校成立以主要校领导为组长的“泰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七、附则

  联系电话:0523-86664242、80769090;

  监督电话:0523-86665088;

  招生网址:http://zsb.tzu.edu.cn/;

  邮编:225300。

  2. 本章程由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依据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的调整做相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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