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泰州学院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济川校区)邮编:225300
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2.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均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1)普通类考生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如果分数和等级均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据语文、英语两门成绩总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相同时,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考生依据数学、英语两门成绩总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相同时,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根据文化和专业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体育类考生
(4)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同一批次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1)本科专业: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分文理科录取,普通类选测科目为B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合格;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必测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5.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备案(苏教外函【2011】16号),泰州学院和加拿大北方应用理工学院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学前教育专业的专科学生。
7. 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9. 预留计划招生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奖学方面:(1)国家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0.6%,现行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3%,现行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3)校内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45%,现行最高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11.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收费标准收费。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招生网址:http://zsb.tzu-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泰州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泰州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泰州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泰州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泰州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内) 08-05
- 泰州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08-05
- 泰州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面向省外) 08-05
- 泰州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泰州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泰州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08-05
- 2013年五年制招生章程 08-05
- 泰州学院2018年外省招生计划 08-05
- 泰州学院2018年江苏省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