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三、 学校地址:
南校区:太原市黄陵西巷5号,邮编030031。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学生在南校区就读。
中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邮编030012。文学院、数学系等其它专业学生在中校区就读。
五、 学校性质:公办
七、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2、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准的学费标准执行,具体数字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或附表一。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2、 文科专业对语文、英语,理科专业对数学、英语成绩作一定要求。
(四)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2、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
2、文化课按山西省第二批本科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六)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方向)专业录取。
2、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本科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按文化成绩×80%+专业成绩×20%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② 对英语单科成绩作一定要求。
④ 无统考省的考生按照我校单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教育【原音乐学(艺术通才方向)】专业
② 有统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音乐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 山西考生按照本省音乐专业考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绘画专业:
② 山西省以外考生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
③ 山西省书法考生使用山西省书法联考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在我校专业单考合格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① 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
③我校不设考点省的考生采用本省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九)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十)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校本部:太原师范学院
十一、 激励、扶助措施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奖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在当地生源地解决)等方式予以资助。
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户口所在地。
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302.cn 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
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0351-2275080
十四、学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
十五、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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