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代码:12484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拥有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语言、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92个实训室;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体育、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成茵、湖波潋滟,校园文化气息浓郁。学院根植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以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货运代理)、连锁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国际金融、酒店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园林技术等29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大专学历在校生近7000人。学院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实习就业无缝链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经济活跃,交通便利。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政策:毕业生两年内在津签署就业协议,可以落户天津市。学生就业及可持续发展有坚实的环境基础和政策保障。我校学生在毕业当年均可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多年来我校学生考取率一直较高。
第五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书记担任主任,分管教学、招生、学生、后勤、就业的副院长为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办、院长办公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成人教育学院、总务处、信息网络中心、组织处(纪检委)负责人为成员,职责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工作中的关系、信息与资源,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机构,制定招生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学院还设有招生纪检监察机构,其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录取过程中监督检查招生过程,监督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收费标准: 根据津价费(1998)424号、(99)386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普通六人间700元/人学年,普通四人间800元/人学年(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宿舍)。
第九条 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津招办高发【2017】30号文件要求执行(参考“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春季高考”)。
第十条 报考科类:我院各专业均兼招管理服务类和工程技术类考生,艺术类专业招收艺术类美术考生,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管理服务类、工程技术类、艺术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报考科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选报管理服务类或工程技术类的综合能力考试,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科目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二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2017年12月6日至12月7日现场确认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形式,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分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和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考生须根据自身选报类别,持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等要求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为准。(参考“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春季高考”)
第十五条 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5日,考生凭考生证、测试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测试,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第,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英语类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或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得填报英语类专业。
第十六条 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考,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录取: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从高分考生开始检索其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开始录取,当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直到处理完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要求,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二条 报考商务英语专业需要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且成绩合格,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8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http://www.tjbpi.com.cn(最快消息渠道)
022-66315884(招生办公室) 022-66310478(招生办公室)
0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25215036(物流管理系)022-25215112(财务处)
022-25215040 (就业指导处)022-25215029(教务处)022-25215122(学生处)
学院网站:www.tjbpi.com.cn
邮编:300451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2年秋季简章 08-05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1年春季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