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 高考招生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代码:12484

  第四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1000亩,分南北两个校区,现有各种校舍建筑物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生活、文体活动设施齐备。建有校内实训基地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90多个。学院设有经济管理、国际商务等8个系,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国际金融等26个专业。现有专职教师300多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在校生7000多人。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滨海新区九大功能区的腹地。经济活跃,交通便利。滨海新区经济的强劲发展,为毕业生创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学院近三年来的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平均保持在95%以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毕业生两年内在津签署就业协议的,可以落户天津市。

  第五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首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