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 学校代码:14021
天津市河北区宙纬路15号(招生办公室)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尚有余缺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七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0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条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mail: zsbyk@126.com
传真:022-26652463
天津市河北区宙纬路15号(招生办公室) 邮编: 300142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自主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春季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