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7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三章 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财务管理、 物业管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800元。
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医学检验技术、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音乐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元。
小学教育(语文)、小学教育(数学)、小学教育(英语)、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药品生产技术、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由中央及省政府、财政和学校共同建立,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免费师范生生活补贴、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双困生就业补贴、学费减免及“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组成。
2、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持相关证明可在学生生源所在地资助管理部门和学校学生资助科申请办理;
4、公费师范生生活补贴,按照《吉林省省属高校师范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补贴600元/月;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临时困难补助和“双困生”求职补贴;
8、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对特困新生实行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第十一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艺术类专业,对组织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
7.体育类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都合格的考生,先按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70%,再按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0%。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育才路950号
联系人:徐万里
第十五条 本章程无特殊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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