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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学校专业人才需求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确定各类型招生计划规模。同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艺术类总规模的15%。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 代码专业(方向)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 位门类
020101经济学4文理兼经济学
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理工经济学
050201英语4文史文学
050202俄语4文史文学
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4理工理学
070301化学4理工理学
070302应用化学4理工理学
071202应用统计学4理工理学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理工工学
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理工工学
080204机械电子工程4理工工学
080205工业设计4理工工学
080207车辆工程4理工工学
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4理工工学
080405金属材料工程4理工工学
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4理工工学
080407高分子材料与工程4理工工学
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4理工工学
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理工工学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4理工工学
080702电子科学与技术4理工工学
080703通信工程4理工工学
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4理工理学
080801自动化4理工工学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理工工学
080903网络工程4理工工学
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4理工工学
081801交通运输4理工工学
082102武器发射工程4理工工学
082103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4理工工学
082104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4理工工学
082105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4理工工学
082106装甲车辆工程4理工工学
082107信息对抗技术4理工工学
082502环境工程4理工工学
082801建筑学5理工工学
082901安全工程4理工工学
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理工管理学
120202市场营销4文理兼管理学
120601物流管理4理工管理学
120701工业工程4理工工学
120801电子商务4理工管理学
130310动画4艺术类(文/理)艺术学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艺术类(文/理)艺术学
130503环境设计4艺术类(文/理)艺术学
130504产品设计4艺术类(文/理)艺术学
020301K金融学4理工经济学
030101K法学4文史法学
080409T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4理工工学
080714T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4理工理学
120201K工商管理4文理兼管理学
120203K会计学4文理兼管理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层次层类科类学制学费
安全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产品设计本科普通本科艺术410000
车辆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800
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800
电子商务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8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动画本科普通本科艺术410000
俄语本科普通本科文史44800
法学本科普通本科文史44200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工商管理本科普通本科文理44200
工业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工业设计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80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800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化学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环境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环境设计本科普通本科艺术410000
会计学本科普通本科文理44200
机械电子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800
建筑学本科普通本科理工54800
交通运输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金融学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金属材料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经济学本科普通本科文理44200
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市场营销本科普通本科文理44200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普通本科艺术410000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通信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800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武器发射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物流管理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信息对抗技术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英语本科普通本科文史44800
应用化学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应用统计学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自动化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800
网络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800
装甲车辆工程本科普通本科理工44200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沈阳理工大学实行“奖、贷、助、减”等资助政策,并为经济特殊困难的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2)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减免:按照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家庭突发事件导致无法正常就读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

  六、录取办法说明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05%以内。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照顾录取的规定。

  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市)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时,文科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按《2015年沈阳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联系电话:024-2468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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