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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代码:11242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新校区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昌南路18号 邮政编码:030032

  中校区 太原市南内环街南二巷6号 邮政编码:030012

  第十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专业就业率、学校有举办能力的学科和专业来定。

  第十四条 太原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单科成绩排序的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若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将调配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予以退档;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达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直接进行查询。

  第六章 入 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及公寓住宿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电话: 0351-8378227 0351-8378223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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