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 高考招生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学院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审核批准学院年度招生章程及年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系部设招生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开展专业招生宣传服务;落实专业招生计划;做好招生信息管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分配。
第十八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学院对录取新生专业安排,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无法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且考生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院不予录取;当考生分数相同时,理工类参考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文史类参考语方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第二十二条 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