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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西南科技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校本部、西山校区。

  第五条 学校的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第八条 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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