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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度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高职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录取规则:

  2.文理科计划分开录取;

  4.上海市投档比例为1:1.05;外省市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高招办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证书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投诉电话:021-65884351(纪检室)

  资助学生政策: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励的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

  4、企业奖、助学金: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除以上外,学校还为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勤工俭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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