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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二、学校概况

  三、咨询联系方式

  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网 址:www.snie.edu.cn

  四、办学层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高职(专科)

  本科:文史类:3500元/学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学年

  六、颁发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根据相关条例可授予学士学位。

  八、录取原则

  2.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对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在有计划空额且满足相关条件时考生档案投入我院。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即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及专业方向的选择,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其它专业。

  6.英语本科专业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其组织的口语考试,成绩合格。其它专业无口语、加试成绩要求。除英语类本专科专业外,其余专业可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8.采用网上远程录取,考生可实时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信息网查看录取进程和结果。

  十、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平台发布录取信息或打电话问询。学院通过高考专递给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二、学生奖助

  2.国家奖、助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人。

  3.学院奖学金

  (2)对在校期间某一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的学生,设有单项奖学金。

  十四、本章程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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