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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本章程适用于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一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码13976

  第三条 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我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监督申诉电话:0598—8282790(纪检监察室)

  第六条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无计划外招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我院2017年经教育部备案开展招生的专业:黑色冶金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现代纺织技术、染整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会计、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国际贸易实务、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等。

  第九条 我院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院的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执行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种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根据“专业清”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安排专业,对第一专业上线考生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除助产专业限女生填报外,其余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由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公布或我院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设录取查询窗口供考生查询并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

  第十六条 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我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在校学习期间的经济困难,考生可上我校校园网查询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按入学须知规定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98-8282672、8282357

  学院网址: http://www.smvtc.com

  QQ号码: 477602649、503369711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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