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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竞价出售部分存量车库通知

2021-04-06 0 新闻公告 来源:沈阳建筑大学新闻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强化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开发闲置资产,保证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根据学校总体部署,在前期充分调研、评估、论证基础上,学校决定对部分存量车库面向建大家园住户进行竞价出售。竞价出售存量车库总体原则和要求如下: 一、基本信息及要求 1.竞价出售建大家园车库6个。 2.竞价出售车库起价以2020年6月17日深圳市新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房产出具的评估价为基准(见下表)
建大家园车库
序号 位置 面积(㎡) 评估单价(元) 评估总价(元)
1 沈河区天坛一街21-5号 2门 33.39 8083 269,891
2 3门 33.39 8083 269,891
3 10门 33.39 8083 269,891
4 沈河区天坛一街21-6号 6门 33.39 8083 269,891
5 10门 33.39 8083 269,891
6 26门 42.76 8083 345,629
3.此批竞价出售存量车库为初始登记房产,按照政府解遗文件要求程序进行产权登记。竞价购买人自行咨询并确认其所购车库是否符合沈阳市房产登记的相关规定。竞价购买人即为车库产权所有人,学校以此启动作为出售人应负责部分的权证办理程序。学校不承诺具体办结时间。 4.学校不负责解决与竞价购房相关的贷款事宜。 二、竞价出售部分存量车库主要程序和原则 1.本通知发布周期截止于2021年4月12日11时。 2.竞价出售车库现场勘察时间:2021年4月9日9时至11时。有购买意向者自由勘察,人员不限,过时不候。 3.有购买意向者须填写《竞价报名登记表》(附件四)报名,填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11时。2021年4月15日现场竞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竞价报名登记表》提交至建大家园物业或资产处办公室(机关楼303),内容真实性由竞价申请人负责。 4.为保证竞价出售车库工作顺利进行,本次竞价出售车库实行“竞价保证金”制度。竞价保证金为每套1万元(人民币)。 5.有关“竞价保证金”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一)由学校统一制定,竞价申请人确认同意并按照核定金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后方可成为正式竞价参与人。“竞价保证金”认缴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17时。“竞价保证金”认缴起始时间由竞价申请人自行决定。 6.竞价程序和要求以学校发布“竞价实施细则”为准。(见附件二) 7.竞价参与人取得竞价车库所有权资格(竞价最后出价方)且与学校当场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见附件三)后成为该车库竞价购买人。竞价购买人依据该车库最终竞价总额(以竞价成交确认书为准)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指定账户全额支付车库款。竞价保证金可以计入车库款总价。 8.学校竞价车库自竞价成功之日前发生各类费用(物业、采暖、水电等)由学校统一负责结清。竞价购买人办理物业手续时核定确认。 9.竞价购买人将买车库款全额支付到学校指定帐户后(3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有关部门通知办理相关物业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出售方已向竞价购买人移交车库。 10.竞价申请人时刻关注学校网络通知以及建大家园业主群,因个人关注不及时后果自负。 11.《竞价出售存量车库通知》、《竞价保证金实施管理办法》、《竞价实施细则》、《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报名登记表》等有关文件解释权归学校。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老师 咨询电话:13840134811 附件: 1.《沈阳建筑大学竞价出售存量车库竞价保证金实施管理办法》 2.《沈阳建筑大学竞价出售存量车库竞价实施细则》 3.《沈阳建筑大学竞价出售存量车库竞价成交确认书》 4.《沈阳建筑大学竞价出售存量车库竞价报名登记表》 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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